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3-031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永拓事务所在2013—2023 年期间,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公司拟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与永拓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永拓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本年度审计工作内容,与其签署审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 2.88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事务所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6 名从业人员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项目合伙人:吴松林,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海,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5 年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3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总计人民币 92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2 万元,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年报审计需配备的人员数量、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永拓事务所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标
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对永拓事务所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客观、审慎、专业、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永拓事务所在 2013—2023 年期间,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公司拟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与友好协商,
并且已允许拟聘任的致同事务所与永拓事务所进行沟通,致同事务所与永拓事务所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双方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 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初步选定致同事务所为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人民币 92 万元,其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充分满足公司对于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经审议表决,建议公司董事会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2 万元。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2 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