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14 沪市 金瑞矿业


首页 公告 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3

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2-04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授权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六次、监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所属二级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锶盐”)、三级子公司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新材料”)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庆龙锶盐、庆龙新材料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单个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单笔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及庆龙锶盐、庆龙新材料在进行现金管理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均属低风险类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行使额度范围内的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庆龙锶盐经营层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其内控制度规定,行使额度范围内的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现金管理产品的选择上,以保证本金或选择较低风险等级产品为前提;受托方的选择上,均为已上市的银行、全国性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的地方性银行,以及资信良好、业务规模排名前十的国内证券公司,确保受托方信用良好及其发行产品安全性有保障。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收
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5、公司要求子公司庆龙锶盐对其及庆龙新材料拟购买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核、报告流程,并加强日常监控与核查、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经营活动及未来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购买具体现金管理产品及到期结算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现金管理拟购买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并建立了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