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310,315,012.00 元。 1,310,231,012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
数为 1,310,315,012 股,其中南京新工 总数为 1,310,231,012 股,其中南京新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工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2 578,207,286 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 578,207,286 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
总数的 44.13%。 总数的 44.13%。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1,310,315,012 股。 1,310,231,012 股。
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最终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为准。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