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我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2)桂民终 1270 号及(2023)
桂民再 361 号《民事调解书》。
对我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民事调解书》,我公司将分批支付购
房余款及违约金共约 8,175 万元。其中:购房余款 7,775 万元已做相应
的挂账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日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我公司依
据前期法院判决已计提预计负债,本次可转回部分预计负债,将增加本
期利润,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
准。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送达的(2022)桂民终 1270 号《民事调解书》以及(2023)桂民再 361号《民事调解书》,对我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特步公司”)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案件签署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一、情况简述
我公司与标特步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讼主要涉及(2020)桂 01
民初 2672 号案(以下简称“购房余款案”)及(2020)桂 01 民终 8754 号案(以
下简称“购房余款违约金案”)。
2023 年 11 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主持调解,我公司与标特步公司就购房
余款案及购房余款违约金案自愿达成协议,并签署《调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
的 NO.临 2023-050《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签署<调解协议>的公告》。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送达的(2022)桂民终 1270 号《民事调解书》以及(2023)桂民再 361 号《民事调解书》,对我公司与标特步公司签署的上述《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民事调解书》,我公司将分批支付购房余款及违约金共约 8,175 万元。
其中:我公司将分批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购房余款共约 7,775 万元(含已
通过“应付账款”挂账的 7,676 万元及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计算的差价 99 万元),支付购房余款不会对我公司本期利润及公司日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我公司应支付购房余款违约金 400 万元,根据前期法院对购房余款违约金案的判决,我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本次可转回部分预计负债,将增加本期利润,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