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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2 沪市 南宁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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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2: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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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2-029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审二审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审上诉人(重审被上诉人)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约 40 万元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桂 01民终 5118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伟茂公司)因与广
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百超市)发生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伟茂公司
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27 日、2018 年 8
月 8 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10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2022 年 3 月,我公司收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桂 0102 民
初 936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确认原告伟茂公司与被告南百超市 2011
年 10 月 28 日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解除;二、被告南
百超市对《合作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事项进行清算;三、被告南百超市向原告伟茂公司支付房屋、设备使用费 1,020,000 元;四、驳回原告伟茂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五、驳回被告南百超市的反诉请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26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因双方不服法院重审一审判决,均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公告。

  二、本次重审二审判决情况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1.维持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1)桂 0102 民初 9368 号民事判决第一、
二、五项;

    2.撤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1)桂 0102 民初 9368 号民事判决第四
项;

    3.变更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1)桂 0102 民初 9368 号民事判决第二
项为:上诉人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向上诉人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房屋、设备使用费 465,000 元;

    4.驳回上诉人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约 40 万元。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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