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 2021-016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正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按要求对公司现有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规范化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 号)精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明细表
序 原《公司章程》 拟修订为
号 (字体加黑及下划线部分)
1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内贸易,;;;; 国内贸易,水产苗种进出口;食用菌菌种进出口;有
停车场服务;;理发、;;;自有房屋 毒化学品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药品
租赁;钟表维修,珠宝首饰维修;; 进出口;林木种子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农
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作物种子进出口;商用密码产品进出口;草种进出口;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
动。) 口;进出口代理;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经营;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理
发、生活美容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出
版物零售;自有房屋租赁;钟表维修,珠宝首饰维修;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汽车销售;游艺
娱乐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
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当支付相同价额。
3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
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 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
《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 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4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份:
股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债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5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份,可以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其他方式。 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6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四条第(一)项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月内转让或注销。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7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不对控股子公司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以外的和个人提供对外担保。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下列对外担保行
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六)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除此以外的担保,必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
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六)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其他担保。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上述标准,担保事项按总额
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 计算。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除此以外的担保,必须由董事会审
议通过方可实施。对于董事会权限
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同意。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上述标
准,担保事项按总额计算。
8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召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为:召开股
开地点为: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
东通过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9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 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 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