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14-005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要内容:南宁百货拟出资约5130万元购买广西恒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宁公司)武鸣分公司建设的武鸣恒宁太阳广场“城东商贸城地下室商场”作
为营业场所。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出资购买恒宁公司武鸣分公司建设的位于武鸣县新兴社
区兴武大道167号的恒宁太阳广场“城东商贸城地下室商场”作为营业场
所,该地下室商场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约7,030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的最终确定以报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为准)。按单
价每平方米约7300元及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买金额约为人民币5,130万
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购买合同为准)。
(二)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约5,130万元
的价格购买恒宁太阳广场“城东商贸城地下室商场”。
(三)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
我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交易对方名称:广西恒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鸣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武鸣县城东鸣路129号
负责人:杨理瑞
经营范围:接受广西恒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在公司经营范围内
联系经营业务
广西恒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情况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凤凰开发新区17-3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或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闭东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
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
设备购销代理(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主要股东:李华恒、闭东、杨理瑞、商昌标
2、交易对方与我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交易对方2013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资产总额:574,320,885.22
净资产:-14,170,426.64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7,307,414.0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
武鸣县恒宁太阳广场“城东商贸城地下室商场”
2、面积
2
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约7,030平方米(具体
面积以购买合同为准)。
3、权属情况说明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等情况。
4、资产运营情况说明
本交易标的座落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县新兴社区兴武大道167号恒宁太阳
广场城东商贸城地下室负一层,所占用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武国用
(2011)字第0118057号,宗地号为0102388-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2012
年)武预售证字第308号。
5、目前状况
交易标的土建已基本完工,水电、设备等尚未安装。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尚未正式签订,拟签订的主要条款为:
(一)交易双方
出卖人: 广西恒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鸣分公司
买受人: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交总额
约¥5,130万元(以套内建筑面积与单价的乘积为成交总额)。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
分四次付款,具体如下:
1、出卖人取得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预售证,并与买受人签署《商品房
购房合同》及合同生效后的5 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首笔款项,
即总房款的30%。
2、出卖人在完成标的物购房合同备案等《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的条
件后,向出卖人支付第二笔款项,即总房款的20%。
3、出卖人在标的物达到竣工验收备案、停车场投入使用等《商品房购
房合同》约定的条件后,支付第三笔款项,即总房款的40%。
4、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的房产证5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最后一
笔款项,即总房款的 10 %。
(四)房产的交付
初步交付时间预计为2014 年9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