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 盛屯 公告编号:2024-09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熊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选举熊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张振鹏先生、周贤锦先生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熊波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龙双先生为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
上述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熊波先生、金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投资委员会委员,并由熊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由金鑫先生担任副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为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增设常务副总经理 1 人,调整相关职务职权。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0 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