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6/9,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87 元/股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实际回购股数 3,205.77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24%
实际回购金额 15,400.3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700 元/股~5.178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以不超过 7.87 元/股(含)的价格集中竞价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32,057,729 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1.024%,成交的最高价为 5.178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3.700 元/股,累计已
支付金额为 154,003,057.4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能成就,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561,900 股,该部分回购注销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完成。
除此之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726,000 0.63 8,972,100 0.2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21,477,280 99.37 3,122,669,280 99.71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 0 0 32,057,729 1.02
户
股份总数 3,141,203,280 100 3,131,641,380 100
注:1、上述回购前和回购完成后股份情况分别为 2023 年 6 月 8 日和 2024 年 5 月 6 日的
股本情况,该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系 2023 年 6 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解除限售 1,192,000 股及 2023 年 7 月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561,900 股,合计变动 10,753,900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