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4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145.41万元,2021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361.52万元。根据公司《股东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度)》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825,152,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7,355,785.96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面的阐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理念以及公司2021年度在推进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及对公司社
区、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等利益相关方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申请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
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关税保证保险项目、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境内外债券及票据、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公司计划为各主要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亿元。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总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本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计划担保对象 计划担保额度
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6
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 1
盛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4
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
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 0.5
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 0.5
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 0.5
深圳市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0.5
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5
科立鑫(阳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2
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20
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10
盛屯金属供应链(成都)有限公司 4.5
四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
四川高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0.5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