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4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海外布局、不断完善在能源金属领域的布局,多个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持续经营及规模扩大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923,615,169.45 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825,152,26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7,355,785.96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1,031,454,101.8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23,615,169.45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7,355,785.9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新能源行业是新经济成长势力的代表力量,是最近五年全球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也是全球各国竞争新能源革命主导权的主战场。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和渗透率不断提高,根据中汽协数据,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54.4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159.5%和157.5%。从全球来看,2021年以欧洲、美国为代表的海外电动车市场迅猛发展。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需求量的攀升,三元材料电池由于各方面性能的综合优势,成为高端汽车的标准配置,出货量持续攀升。在三元材料高镍化趋势下,电池用镍的需求快速增长。未来在高镍三元快速发展和4680电池技术大规模运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硫酸镍及上游镍材料的需求将保持高速增长。与此同时,受疫情的持续影响,居家办公和在线学习很大程度的拉动了PC的市场需求。5G技术的推广将对电池带电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拉动含钴锂电池市场的需求,未来随着5G技术的更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这些终端产品在锂电池消费中将维持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基于不断旺盛的市场需求,行业内的公司纷纷对外投资新建产能,希望在未来的市场份额争夺中占据主动权。
(二)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阶段
根据公司“上控资源、下拓材料”的发展战略,2021 年公司继续优化产业结构、在稳定现有项目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促进在建项目落地。公司优化了刚果
(金)CCR 项目的生产工艺,铜钴产能进一步释放;印度尼西亚友山镍业项目稳定运营,实现满产超产;完成了刚果(金)CCM 项目的顺利投产;积极推动刚果(金)卡隆威采冶一体化项目的建设。
为了进一步控制资源、增加市场份额、促进公司业绩稳定持续增长,更好地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经济效益,公司在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电池级硫酸镍、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及1万金属吨电池级钴产品新能源材料项目,在印度尼西亚纬达贝工业园投建盛迈镍业4万吨镍金属高冰镍项目,上述项目的投建有利于满足新能源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日益增长的镍需求、进一步深化公司“上控资源,下拓材料”战略,完善公司产业一体化布局,促进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2.3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1亿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财务状况持续向好。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正处于完善产业链及深化国际化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持续经营及规模扩大的资金需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