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9-08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东林奋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27,147,7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1%;林奋生 的一致行动人珠海市科立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立泰”)持有本公 司股份 23,815,0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林奋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科立泰拟在本计划公告的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0 股,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其中林奋生拟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12,000,000 股, 珠海科立泰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 减持计划,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 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且任意连续 90 日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林奋生 127,147,743 5.51%
一大股东 得:127,147,743 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珠海科立泰 5%以下股东 23,815,030 1.03%
得:23,815,03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珠海科立泰 23,815,030 1.03% 林奋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一组
合计 23,815,030 1.03% —
林奋生 127,147,743 5.51% 珠海科立泰的实际控制人
第二组
合计 127,147,743 5.51% —
林奋生、珠海科立泰自本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公司发行股
不超过: 12,000,000 股 2019/9/24 ~ 按 市 场 自身资金需
林奋生 12,000,000 份购买资产
0.52% 大宗交易减持, 2020/3/20 价格 求
股 取得的股份
不 超 过 :
12,000,000 股
不 超 过 : 竞价交易减持, 公司发行股
珠海科立 不超过: 2019/9/24 ~ 按 市 场 自身资金需
3,000,000 不 超 过 : 份购买资产
泰 0.13% 2020/3/20 价格 求
股 取得的股份
3,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3,000,000 股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 2019 年 9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3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林奋生及珠海科立泰在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
本人/本企业在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盛屯矿业的股份时,如本人/本企业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如本人/本企业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1、林奋生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股票,其中 66,369,517 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其余 60,778,226 股,在发行结束之日十二个月、二十四个月和三十六个月,累计解锁比例分别为 30%、60%、100%。
2、珠海科立泰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股票,其中 8,620,474 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其余 15,194,556 股,在发行结束之日十二个月、二十四个月和三十六个月,累计解锁比例分别为 30%、60%、100%。
3、为保障业绩承诺补偿的可执行性,若标的公司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
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但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90%以上(含 90%),则林奋生、珠海科立泰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盛屯矿业股份仍可按照协议约定解除锁定,否则将继续锁定至下次可解锁时间。
4、在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且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前,林奋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尚未解锁部分的股份,也不由盛屯矿业回购其尚未解锁部分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以股东的实际资金情况为依据,若减持期间内,股东的实际资金情况、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等发生较大变化,则存在减持计划无法如期、如量实施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