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1-020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投项目中除“信息化建设”
项目外均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共计12,706,858.57 元尚未使用,公司拟将此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其未来将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名参与配套资金募集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624.4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3 元,扣除承销费用、律师费和验资费等发行费用 3,409.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590.40 万元,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50 号)。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原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 45,480.00 15,925.00 登记证编号:20150011
安阳诺丁许家沟乡70MW光伏发电项目 66,083.00 19,355.00 黔能源新能[2015]163号
襄垣县北底乡20MW光伏发电项目 17,137.00 6,020.00 晋发改备案[2015]195号
安阳马家乡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24,268.00 8,505.00 豫安安阳能源
[2014]06402号
弶港滩涂20MW地面集中式渔光互补电站项目 16,173.00 5,670.00 东发改投[2015]176号
柳堡一期120MW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01,640.00 35,700.00 登记备案号:151600040
30MW渔光互补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22,916.00 7,980.00 扬发改许发[2015]356号
垦利董集1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8,572.00 3,010.00 登记备案号:1505DT010
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28,843.00 10,080.00 川投资备
[51000015101601]0067号
信息化建设 10,000.00 8,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29,755.00 -
合 计 341,112.00 150,000.00 -
后期,因部分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替换及金额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
万元):
调整后募集 实际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额 已投入额(截至
2021.3.31)
东台沿海苏阳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二期 2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5,670.00 5,670.00
垦利红光 10MW 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3,010.00 3,010.97
宝应县宝丰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7,980.00 8,014.29
安阳诺丁马家乡 30MW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8,505.00 8,615.64
襄垣县北底乡 2 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6,020.00 6,065.98
会东县汇明 30MW 光伏电站 10,080.00 10,080.00
东台沿海苏阳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三期项目 3,846.00 3,846.00
会东县汇明二期 30MW 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12,079.00 12,079.00
大庆市辰瑞新阳 20MW 鼎成 20MW 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 6,273.00 6,273.10
大庆市鼎成 20MW 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 6,273.00 6,273.00
张家口市怀安县太平庄乡 5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14,269.00 14,269.08
无棣清能柳堡一期 120MW(一期 25MW)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8,047.00 8,047.00
农安县 50MW 丰德(一期 10mw)设施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1,941.04 1,941.04
农安县宏达 10MW 设施渔业光伏发电项目 1,952.35 1,952.35
鑫和阳光(扎赉特旗)能源有限公司 20MW 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 4,438.61 4,438.61
信息化建设 8,000.00 4,786.15
补充流动资金 41,616.00 38,550.39
合计 150,000.00 143,912.61
(二)累计投入情况、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43,665.9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25.32 万元;2021 年 1-3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 246.71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97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3,912.61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为 2,239.2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917.0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
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及下属实施募
投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财务
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1月13日,因募投项目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变更后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
专项账户。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所有项目已完成专户开立并按规定签署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0000032189100013568894 510,807.74 活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0000024833700013604696 12,196,050.83 活期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1000188000265812 36,463,936.81 活期
合 计 - 49,170,795.38 活期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