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 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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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2020 年上市公司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计情况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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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执业资 兼职 是否从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质 从业经历 情况 过证券服
务业务
中 国 注 199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上市公司提供过
拟项目合伙人 刘绍秋 册 会 计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 无 是
(签字注师 1) 师 证券服务,并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财报审计及内控审
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中 国 注 2009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拟签字注师 2 高高平 册 会 计 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业 无 是
师 务
拟质量控制复 中 国 注 200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核人 余建耀 册 会 计 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无 是
师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刘绍秋,2017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1 家。
拟签字会计师高高平,2017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 2 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余建耀,2020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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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 35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0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预计总体费用与 2020 年度相当。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在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天健所进行了多次交流,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仔细的评估。本次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天健所的职业资格等信息,认为天健所在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具体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独立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年审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天健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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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独立意见
天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0 年度审计中,天健所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在审计活动中工作态度严谨、负责、专业,顺利完成了 2020 年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年审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拟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