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7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
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9 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9:30 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李力敏先生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3-07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3-07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3-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上述议案(一)、议案(二)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董事会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一)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李力敏先生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一)时已回避表决。
(四)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