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 2022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51,209,278.3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532,005,145.99 元,公司累计可分配的利润为 6,583,214,424.30 元。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46,359,488.26 元(母公司报表);
2、扣除分配 2021 年度普通股股利及其他 81,859,717.80 元;
3、剩余 6,454,995,218.24 元为 2022 年末实际未分配利润。为了保持企
业现金流量的平衡,促使光明地产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公司拟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完全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西藏北路 199 号光明
地产总部大厦 17 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上午 11:30 在西藏北路 199 号光明
地产总部大厦 17 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