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24-014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1282 号)核准,于 2017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51,632,044
股,发行价格为 6.7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19,999,976.56 元,扣除保荐机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19,053,071,176.77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 19,040,665,87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大信验字〔2017〕第 1-00158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
宜。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产,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842,516.49万元,
累计取得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7,321.28 万元。公司将截止 2023 年 7 月 31 日的剩
余 78,871.38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其中:31,934.30 万元用于支付部分项目待支付周期较长的尾款及质保金、募集资金结余 46,937.0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状态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806030901421003324 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00414709 转为一般结算账户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 20000448791010300000018 转为一般结算账户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61001633408050000128 转为一般结算账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15200000036980 已注销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331011580000003569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150155200001765 转为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状态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020701021000780376 已注销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806030901421003393 已注销
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 2110000100000220566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61050163340800000189 已注销
彩虹光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15500000036956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150078801100000049 已注销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331011580000027773 转为一般结算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咸阳彩虹支行 61050163340800000351 已注销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020701021000824107 已注销
合肥液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东支行 34050144860800001762 已注销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 20000362220466600000631 已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本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已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转至一般结算账户,本公司、彩虹光电已办理完毕相关账户的性质变更及注销手续,合肥液晶已办理完毕账户注销手续。本公司、彩虹光电、合肥液晶与上述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合肥液晶、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虹宁”)和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经公司董事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806030901421003324 500,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00414709 900,000,000.00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 20000448791010300000018 950,000,000.00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61001633408050000128 1,183,701,176.7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15200000036980 0.0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331011580000003569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150155200001765 300,000,00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020701021000780376 1,350,000,000.00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806030901421003393 500,000,0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 2110000100000220566 2,000,000,000.00
彩虹光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61050163340800000189 1,369,370,0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15500000036956 5,000,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150078801100000049 2,500,000,000.0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331011580000027773 2,500,000,000.00
合肥液晶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020701021000824107 0.00
合计 19,053,071,176.77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 1,767,856.48 万元,本年度已使用
74,660.01 万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截止 2023 年 7 月 31 日节余
募集资金 46,937.08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 15,478.54 万元)及部分项目待支付周
期较长的尾款及质保金 31,934.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财务人员疏忽,未及时将咸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退回的土地竞买保证金 1700 万元从基本户转回募集资金账户。2023 年 1 月 3
日,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彩虹光电已将 1700 万元以及期间产生的利息 148,764.17 元转回募集资金账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和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