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23-038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1282 号)核准,于 2017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51,632,044
股,发行价格为 6.7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19,999,976.56 元,扣除保荐机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19,053,071,176.77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 19,040,665,87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大信验字[2017]第 1-00158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0月13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 18,250,268,537.87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73,213,573.22 元;募集资金余额 963,610,909.99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液晶”)、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虹宁”)和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经公司董事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806030901421003324 125,185,000.2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00414709 0.00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 20000448791010300000018 0.00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61001633408050000128 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15200000036980 1.03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331011580000003569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150155200001765 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020701021000780376 0.00
小计 125,185,001.27
彩虹光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咸阳彩虹支行 61050163340800000351 12,547,829.89
小计 12,547,829.89
合肥液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东支行 34050144860800001762 300,005,155.84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 20000362220466600000631 525,872,922.99
小计 825,878,078.83
合计 963,610,909.9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 18,250,268,537.87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73,213,573.22 元;募集资金余额 963,610,909.99 元。
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财务人员疏忽,未及时将咸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退回的土地竞买保证金 1700 万元从基本户转回募集资金账户。2023 年 1 月 3
日,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彩虹光电已将 1700 万元以及期间产生的利息 148,764.17 元转回募集资金账户。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和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彩虹光电已以自筹资金 972,716.41 万元先行投入 8.6 代薄膜晶体管
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 自筹资金预先
投资额 投入金额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 2,800,000.00 1,400,000.00 972,716.41
其中:建筑工程 235,600.00 235,600.00 191,391.65
设备及安装工程 2,193,400.00 1,164,400.00 781,324.76
其他费用-工程建设 204,900.00
其他费用-预备费 79,000.00
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 37,800.00
其他费用-铺底流动资金 49,300.00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彩虹光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为公司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7]2522 号)。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72,716.41 万元。彩虹光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8,600 万元的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8,600万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2)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8 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3)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8 亿元并已经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