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23-009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咸
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淼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6,229.21 万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64,271.11 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8,546.74万元。鉴于公司 2022 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五、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通过《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结合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决
定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费为 110 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 50 万元,聘用
期限一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股东彩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合营企业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采购、销售、动能供应、厂房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持续交易行为,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就近配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采购费用的原则,同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淼先生、冯坤先生、邓虎林先生、杨国洪先生、蒋磊先生进行了回避。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包括到期续贷及新增授信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6 亿元。其中本公司 16 亿元、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20 亿元、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70 亿元、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50 亿元。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内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
十二、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在 2023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 14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70 亿元、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2023 年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60 亿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事宜。
十四、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推进咸阳 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 1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虹阳显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加至 110,000 万元,虹阳显示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 2022 年中国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结合公司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对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调整。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通过召开第三十一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上述议案之第二、三、四、五、八、九、十、十二、十五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十一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