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55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385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中大”)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9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物产中大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3.2021 年 4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5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独立董事顾国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7.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一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6 月 15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385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4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9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其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由 555 人调整为 554 人,实际授予数量由
13,400 万股调整为 13,385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506,218.20 万股的 2.64%。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物产中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比例 总额的比例
李兢 集团副总经理 65 0.44% 0.01%
廖建新 集团董秘、董办主任 45 0.31% 0.01%
王奇颖 集团财务总监、财务部 45 0.31% 0.01%
总经理
胡健 集团数字总监 45 0.31% 0.01%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13,185 89.90% 2.61%
干(550 人)
预留 1,280 8.73% 0.25%
合计 14,665 100.00% 2.90%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售安排 解除限 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
占获授数量比例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40%
解除限售期 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30%
解除限售期 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30%
解除限售期 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物产中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45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公司已收到李兢等 554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
民币叁亿玖仟叁佰伍拾壹万玖仟元整,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393,519,000.00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本)133,850,0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59,669,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13,385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
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 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133,850,000 133,85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062,182,040 0 5,062,182,040
合 计 5,062,182,040 133,850,000 5,196,032,04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1年-2025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6,562.20 14,355.41 28,710.83 21,054.61 9,570.28 2,8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