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04 沪市 物产中大


首页 公告 600704:物产中大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600704:物产中大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6

600704:物产中大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 2021-046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原 3.14 元/股调整为 2.94 元/股
  激励对象人数:原 609 人调整为 555 人
  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仍为 14,680 万股, 其中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431 万股调整为 13,4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1,249 万股调整为 1,280 万股。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已经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
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
露了《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1),公司收到浙江省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9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物产中大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1 年 4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1-032)。
4、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1-030),独立董事顾国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8)。
7、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一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相关授权,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09 人调整为 555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 14,68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13,431 万股调整为 13,4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49 万股调整为 1,280
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 等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
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
整,具体如下:
P=P0-V=3.14-0.20=2.94 元/股。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 P 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14 元/股调整为 2.94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以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
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的调整。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物产中大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符合《 管理
办法》、《 激励计划( 草案)》 以及《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 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4、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