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71
物产中大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
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1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308,89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5%。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2018年11月29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书面通知,国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票,并计划继续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主体:国资公司。
(二)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三)增持情况:国资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增持公司股份2,308,89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5%。增持前,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455,995,906股,持股比例为33.81%。本次增持后,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458,304,80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86%。
(四)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二、 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国资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
(四)增持股份数量和期限:国资公司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含本次增持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国资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其他说明
国资公司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国资公司承诺,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在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国资公司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