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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04:物产中大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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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 2018-017
物产中大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4 日
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在杭州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王挺革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 独立董事贲圣林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沈建林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4、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 11 票,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7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34,847,532.0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579,748,705.82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
低原则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57,974,870.5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401,841,502.18 元,减去 2017 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1,435,560,805.50
元,减去本期支付的永续债利息 240,000,000.00 元,截至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 的 余 额 为 6,803,153,358.10 元 。 母 公 司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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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180,986.24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4,306,682,41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61,336,483.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
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当期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以上,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利益、公司所处的行业特
点、自身经营与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制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
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现金分红或现金红利总额与
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鼓励性要求,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
业特点、自身经营与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 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2017 年度上市各专项审
计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坚持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按《 浙江省国
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1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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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历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
伙)所作为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 2017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8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0 万元,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
9、 2017 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依据现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监事 2017 年度实发薪酬情况如下。
董事长王挺革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 122.05 万元;董事、
总经理周冠女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 183.42 万元;副董事长、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陈继达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 142.39
万元;董事宋宏炯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 125.38 万元;董事
兼副总经理沈光明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 184.13 万元。
监事会主席(监事长)刘纯凯实发薪酬(含税)为 78.75 万元;监事施心逸
按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 29.61 万元;职工监事
辛琪按成员公司监事长及有关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 86.06 万元;
职工监事朱江风按成员公司监事长及有关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
125.57 万元;职工监事胡立松按审计内控法务部负责人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
酬(含税)为 62.89 万元;职工监事徐雨光按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事务中心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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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 52.67 万元(职工监事辛琪、 朱江风先生
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职
代会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选举胡立松、徐雨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
事)。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的薪酬确定严格按照
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
薪酬方案有利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议案
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0、 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依据公司现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总法律顾问龚平
2017 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 107.67 万元,副总经理王露宁 2017
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 121.3 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
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
而制定的;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1、关于总部职能部门调整设置的议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 公司总部职能部门设立“公司律师部”, 与“审计内控
法务部”合署办公。其余职能部门不变。
12、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13、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14、关于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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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保险期限 1 年。
15、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 2、 3、 4、 5、 7、 8、 9、 14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