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6-056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拟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地产”)、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实业”)、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民爆”)(中大地产、物产实业、物产民爆以下统称“转让方”)分别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股权,挂牌价格以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值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
2、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出售资产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公开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以股权资产包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杭州中大银泰城
购物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物产实业和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分别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10%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挂牌价格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值
1,649,674,594.71元为基础确定。由于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基准日后已对股东中大地产共计分红308,600,000.00 元,挂牌价格作相应扣减,扣减后为
1,341,074,594.71元。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股权资产包于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值为1,203,450,868.84 元,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股权资产包于基准日经评估的账面值为1,649,674,594.71元,评估增值446,223,725.87元,增值率为37.08%。
其中,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于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15,542,829.34元,与中大地产股权投资账面值
1,186,559,719.73元相比,评估增值428,983,109.61元,增值率为36.15 %。物
产实业和物产民爆持有的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4,131,765.37元,与其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16,891,149.11元相比,评估增值17,240,616.26元,增值率为102.07%。
2016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票,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出售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受让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未签署转让协议及转让意向书。
但为维持交易标的及其投资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并确保转让方的投资安全收回,因此对交易受让方在所从事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履约能力等方面设置了资格条件:
1、交易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交易受让方不得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交易受让方须为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法人。
4、交易受让方于2015年度的房地产销售金额须位于行业前30名。
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下城区中大广场A座20楼
法定代表人:董可超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杨东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
设备(含小轿车)、木材、化肥、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品、文体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和睦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张飚
注册资本:10,808.08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化工原料及制品的销售、储存。承接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矿产品(不
含专控)、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杭州下城区回龙路231号708室
成立时间:2010年09年20日
法定代表人:骆逸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标的公司名 注册资本 出资额 持股比
股东
称 (万元) (万元)例
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500 50%
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
2,000 40%
杭州中大圣 公司
马置业有限 5,000 高玉 80 1.6%
公司 李达良 225 4.5%
李军 80 1.6%
吴伟钢 115 2.3%
2、权属情况说明
中大地产持有的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16〕6940号审计报告,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9,739.80 290,544.54
负债总额 338,457.42 328,050.32
资产净额 -28,717.62 -37,505.78
2015年度(经审计) 2016年1-3月份(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719.37 18,855.28
净利润 -6,356.12 -8,788 .16
4、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16年8月31日,中大地产为其提供的委托贷款情况如下:
借款 委托
金融机构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人 方 借款金额(万元)
杭州银行保
2015/4/29 2017/4/28
杭州 俶支行 15,000.00
中大 杭州银行保
2015/7/17 2017/7/2
圣马 中大 俶支行 70,000.00
置业 地产 杭州银行保
2015/11/19 2017/11/18
有限 俶支行 10,000.00
公司 杭州银行保
2016/1/18 2018/1/17
俶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