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股票代码:600704
收购人名称: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桃花弄2号4楼
通讯地址:杭州市潮王路225号红石中央大厦15楼
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一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摘要。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物产中大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在物产中大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指收购人经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方式受让物产中大控股股东物产集团的62%股权而导致对物产中大的间接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相应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需经中国证监会对本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及核准豁免综资公司相应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2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7
第四节 收购方式.......................................................................................................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综资公司、划入方 指 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资委、划出方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被收购人、上市公司、物产 指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大
物产集团 指 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物产中拓 指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 指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物产金属 指 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报告书 指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摘要 报告书摘要
本次收购、本次股份无偿划 指 收购人经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方式受让物产
转 中大控股股东物产集团的62%股权而导致
的对物产中大间接收购的行为或事项
准则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政府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1-2-1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 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体育场路桃花弄2号4楼
法定代表人:余兴才
注册资本:18亿元
注册号码:3300000000751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期限:2007年2月1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投资,股权管理,资产管理,持有和管理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剥离、提留的国有资产以及省属国有企业核销资产的管理。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798592788
通讯地址:杭州市潮王路225号红石中央大厦15楼
电话:0571-85117618
传真:0571-87714188
邮政编码:310005
二、 收购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1-2-2
浙江省国资委为经浙江省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二)收购人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综资公司的主要控制关系如下:
浙江省国资委
100%
综资公司
三、 收购人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主要业务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综资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15日,系为配合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经浙江省政府批准,由浙江省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平台性国有独资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亿元。综资公司的主要职责为:
(一)作为存量国有资产有序流转的蓄水池,接收和处置浙江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各类剥离资产,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二)作为市场化的产权纽带,持有浙江省属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含整体上市)后的国有股权,并根据政府战略意图开展资本运作,但持股企业监管关系和独立运作地位保持不变。
(三)作为增量国有资本的投融资平台,为浙江省国资委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以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二)收购人控制的主要子公司
综资公司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1-2-3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例(% )
浙江远洋商务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商务咨询服
1 2,000 100%
有限公司 务。
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
路桥工程、市政工程、机场跑
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建
筑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技术
开发,实业投资、 房地产投资,
建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
筑构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
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 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
2 70,000 70%
团有限公司 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
备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