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 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1721-1725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17,109,0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8.448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416,674,420 99.9820 394,200 0.0163 40,400 0.0017
2、 议案名称:审议《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393,564,404 99.0259 23,544,515 0.9740 101 0.000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林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393,893,268 99.0395 是
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林科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394,511,800 99.0651 是
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林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376,595,822 98.3238 是
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穆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2,394,022,700 99.0448 是
独立董事
3.05 选举蔡文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394,341,810 99.0580 是
非独立董事
4、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4.01 选举黄兴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393,427,245 99.0202 是
独立董事
4.02 选举康俊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384,359,987 98.6451 是
独立董事
4.03 选举木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394,481,316 99.0638 是
独立董事
5、 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5.01 选举方崇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390,279,301 98.8900 是
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 选举彭雪妮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394,576,617 99.0677 是
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644,954,420 99.9326 394,200 0.0610 40,400 0.0064
议案
审议《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
2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621,844,404 96.3518 23,544,515 3.6481 101 0.0001
案)》及摘要的议案
3.01 选举林志强先生为公司第644,250,174 99.8235
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林科闯先生为公司第644,868,706 99.9193
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林志东先生为公司第626,952,728 97.1433
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穆远先生为公司第十644,379,606 99.8435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蔡文必先生为公司第644,698,716 99.8930
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1 选举黄兴孪先生为公司第643,784,151 99.7513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康俊勇先生为公司第634,716,893 98.3464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木志荣先生为公司第644,838,222 99.9146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方崇品先生为公司第
5.01 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640,636,207 99.2635
监事
选举彭雪妮女士为公司第
5.02 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644,933,523 99.9294
监事
三、 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答邦彪、邹佳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三安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