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 2021-07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1%股份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9.29%下降至8.2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 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人基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0月15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 减持股数(股)减持
权益变动 种类 比例
集中竞价 2020/7/11-2020/10/26, 人民币 44,793,336 1%
明细 2021/10/12-2021/10/15 普通股
合计 - - 44,793,336 1%
备注:1、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大基金于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10月26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1,568,457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2%,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提示公告》。
大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8,018,19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18%,累加前期减持股份比例0.82%,合计达到1%。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 合计持有股份 416,133,921 9.29% 371,340,585 8.29%
产业投资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416,133,921 9.29% 371,340,585 8.29%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大基金于2021年9月1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拟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期间拟采取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即89,586,826股(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大基金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