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9-00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暨引入战略投资者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51,301,092股,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13,823,341股,三安集团持有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三安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约为38.38%,三安集团实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接到三安集团通知,三安集团于2019年3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大宗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1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三安集团于2019年3月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1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本次减持前,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51,301,0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61%。本次减持后,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74,158,0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72%。本次股份受让方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
本次股份减持后,三安集团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约为36.48%,三安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本次三安集团出售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控股股东引入战略投资者进展
本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发布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提示公告》,本公告披露了本公司控股股东三安集团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向三安集团增资不低于54亿元及提供流动性支持6亿元,四方将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尽快推动后续工作,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落实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内容,三安集团积极与协议另外三方进行沟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四方未再签署进一步的正式合作协议,但实施过程中与前期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发生了变化:在沟通过程中,由于增资事项涉及确定估值体系周期较长,为顺利及时解决三安集团资金需求,三安集团出售77,143,000股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三安集团已获得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方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金额6亿元(借款)、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的拟用于增资款项10亿元(持股比例尚未最终明确)及本次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受让股份金额约10亿元,合计约26亿元。
三、不确定性及风险提示
三安集团后续将继续围绕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其他三方进行沟通,尽快落实资金。后续资金落实过程中,是否采取增资或股份转让等方式存在不确定性,涉及具体实施细则及资金最终能否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方案以最终确定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四方未签署进一步的正式合作协议,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引入战略投资者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