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1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与北京南瑞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南瑞”)签订了《关于LED节能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1、合同类型:LED节能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2、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4、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14年度及后两年销售收入和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
一、合同主体及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方在LED节能照明及相关应用领域展开全面合作。LED节能领域展开全面的
战略合作,主要从共同LED产品合作,LED应用市场开发,制定、推广LED产品相
关标准展开全面合作。双方将共享市场信息,在国家电网范围内及其他相关领域
开展LED节能照明工程项目,双方在LED芯片、封装、应用产品方面开展合作,力
争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为3年。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北京南瑞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后玮
注册资本:五千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智能终端产品。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
售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
除外)
公司与北京南瑞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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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主要条款
北京南瑞是国家电网公司下属企业,主营自主化芯片传感业务、智能化通信
控制业务及互动化用电节能业务,建设“智芯工程”,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以
智能芯片为核心的安全类、监控类、服务类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双方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互惠共赢,携手
开拓LED节能照明及相关应用领域的市场。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
LED芯片、封装、应用产品方面开展合作,力争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协议
有效期为3年。
(一)战略合作内容
1、共同开展LED产品合作:双方通过共同设计LED产品,并委托公司加工
的形式开展合作,同时在LED产品专利的开发方面开展合作。
2、共同开发LED应用市场:双方共享市场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范围内及
其他相关领域共同开发LED节能照明工程项目。
3、共同制定、推广LED产品相关标准:双方共同推进LED产品及LED控制
系统的行业标准建设,并努力推动该标准成为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和国家标准。
(二)双方的责任
1、北京南瑞的责任:在本合作协议范围内,负责与国家电网相关机构、下
属企业衔接相关事宜,保证合作项目顺利开展;作为LED节能项目的实施主体,
应当积极开拓LED相关节能项目;在本合作协议范围内,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北京
南瑞上级单位各项规定前提下,开发、建设的LED节能项目,优先选择公司产品;
对于双方合作的项目,从技术、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全力支持和配合具体工作开展,
保障实施效果,在征求公司同意后,对工作成果可以进行宣传展示。
2、本公司的责任:提供的LED应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技
术标准,符合项目的规范要求,在提供产品时应附随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产品
技术参数等;供应给北京南瑞的产品为公司最优性价比的产品,向北京南瑞所供
产品的价格不高于相同产品市场最低价,且优先为北京南瑞排产、备货,及时满
足其采购需求和项目进度;对产品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质量保证,对合作项目提
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保证合作项目顺利开展为前提,积极配合北京南
瑞,为北京南瑞提供其所需的各方面的支持与协助;公司向北京南瑞提供的产品,
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公司许可北京南瑞在产品上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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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北京南瑞标示,并承诺不因此追究北京南瑞任何责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LED应用正在逐步渗透,特别是LED照明产品渗透速度快。加大LED
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是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一,本次合作意义深远,有利于提高公司
LED产品在应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
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不能履约方对另
一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
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其它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
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
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该协议能否最终实施
具有不可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LED节能领域战略合作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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