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20-05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18 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1.1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停牌,公司股票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值,2018 年度、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由于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值,2018 年度、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
14.1.3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
司股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2020 年 1 月 23 日、2020 年 3 月 5 日、2020
年 4 月 14 日、2020 年 4 月 23 日、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 4 月 27 日及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四、其他风险事项
1、退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公司如需恢复上市需同时满足“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及14.2.1条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否则公司股票存在退市的风险。
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8]25号),现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结果尚不确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存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商业服务业。近年来,哈尔滨市各大型商场和购物中心相继开业,数量陡增,商业服务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及因一定客观原因使实体商业、零售业、服务业、娱乐性行业出现短暂影响,一段时间内公司主营业务商业服务业仍然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另外,公司受债务逾期、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影响,公司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和资产被查封,公司及子公司到期的银行借款、公司债存在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风险,存在被强制执行风险和一定财务风险。同时,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较多,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出现不利于公司的生效判决,有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融资难度大、流动性短缺,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存在一定财务风险。
3、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不能全部解决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8亿元;为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及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32.46亿元,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后续能否全额清偿存在不确定性。
4、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关注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资产注入的履约方式、标的资产、资产价值截至目前尚未明确,履约风险及对策和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尚不确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尚未履行承诺,且控股股东提出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被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工大集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解决方案的推进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解决方案无法正常实施、资产注入承诺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出于以上原因,公司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注入资产事项后续能否成功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资产注入仍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公司将高度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