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0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2018年8月27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经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会同中介机构就对外担保、资金占用、负债、账户冻结及诉讼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除此之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8年8月27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2018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该公告披露了公司存在未履行决策程序对外担保余额461,543.00万元;资金被占用余额99,775.00万元;负债总计520,790.20万元,其中逾期债务134,575.00万元;账户被冻结41户,冻结金额人民币105.63万元、1.50万美元、0.38万港元;诉讼39起,涉案本金316,252.60万元等情况。此外,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工大高总核实:除上述正在核查的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正在核查的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