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 工新 公告编号:2018-06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张大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延期复牌的
议案》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延期复牌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增加标的公司无锡日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审议事项完整,现将原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延期复牌的议案》取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暨关联交易延期复
牌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工信部,根据工信部要求,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议程序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同,均需取得工信部的前置审批。
此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未
最终完成,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
存在不确定性。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8 年 6 月 14 日起不超过两个
月。
(一)标的公司: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初步确定为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哈工药机”)的 100%股权。哈工药机的第一大股东为哈尔滨工大
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工厂”),持有哈工药机 41%的股权;智
慧工厂实际控制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间接持有智慧工厂 40%股权。由于智慧
工厂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哈工药机 100%股权,
并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
上市。公司还需结合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
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方案,因此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
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公司与智慧工厂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意向性协议》,
上述协议仅为公司与智慧工厂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股权事
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不具备法律效力,待双方充分沟通后共同签署具有法
律效力的相关交易协议。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具体事
项进行沟通、协商。
4、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有序开展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公
司聘请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将协调和推进
审计、法律等相关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现场工作。
5、是否需要取得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需取得国家工信部的前置审批。截至目前,公司尚在准备报送工
信部的相关材料。
除上述标的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增加标的公司无锡日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二)标的公司: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初步确定为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日联科技”)的 74.3%的股权。日联科技第一大股东为无锡日联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日联科技 50.02%股权。该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日联科技股权,并视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公
司还需结合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与交易对
方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方案,因此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情况
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3 日与日联科技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该协议仅为公司与
日联科技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最终股权收购方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为准。
4、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聘请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将协调
和推进审计、法律等相关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现
场工作。
5、是否需要取得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需取得国家工信部的前置审批。截至目前,公司尚在准备报送工
信部的相关材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议
案》(公告编号:2018-067)。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