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5 年 2 月 1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669,131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185%
累计已回购金额 2,654.45787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5.80 元/股~16.38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23 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内容 详见 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在上 海证 券 交 易 所 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2024 年 4 月以及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4 年 4 月,公司单月暂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669,1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185%,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5.80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6.38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544,578.7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