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以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3,190,849.19 元,2023 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54,285,981.70 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以截
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 1,408,701,54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 1,645,131 股后的 1,407,056,412 股为基数计算,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365,834,667.12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33.77%。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因公司股
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二)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