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22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81,6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342%,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5.8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5.8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25,702.7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3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即2024年2月19日)起12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81,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342%,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5.8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5.8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25,702.7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基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公司将继续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