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9-00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股本350,932,304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00,221,304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上述方案实施的股本基数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预计为877,330,761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902195号),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7,989,789.35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397,205.6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402,923.76元,减2018年度分配现金股利94,928,900.00元,2018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56,923,18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11,290,260,012.70元。
2018年公司实施完成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71,958,239股,支付的现金总金额为1,801,064,356.53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基于上述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2018年度实施股份回购事项以及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等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股本350,932,304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00,221,304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上述方案实施的股本基数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预计为877,330,761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述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股份回购金额合并计算后,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801,064,356.53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36.65%。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2018年度实施股份回购事项以及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资本公积充足,能够满足本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实施条件,扩大公司股本规模有利于优化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