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22亿元;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50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风险;
2、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计划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一)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5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通过近几年的深耕和布局,主要产品已覆盖与驾驶有关的四大领域,即:汽车主、被动安全,人机交互(HMI)和智能车联(Connectivity),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BMS)和汽车功能件(Auto Component),并在全球处于主流和领先水平。随着公司在2018年4月对高田目标资产收购的完成和整合的推进,公司在未来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力争在2018年实现全年营收超500亿元,在继续向100亿美元营收目标努力的同时,进一步向提升经营质量、向价值创造迈进。考虑到公司具有现金分红能力,但因客观原因使2017年度现金分红水平较低,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公司拟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将不少于6,545.45万股,占
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949,289,000股)比例不少于6.89%。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50元/股。前述
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若按回购数量为65,454,545股测算,回购
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9%,若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则预计回购股份注
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949,289,000 100 883,834,455 100
其中: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318,617,180 33.56 318,617,180 36.05
王剑峰 20,801,542 2.19 20,801,542 2.35
总股本 949,289,000 100 883,834,455 100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8.39亿元,货币资金金额61.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4.4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63.17%。假设此次最高回购资金2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5.97%,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68%。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预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亿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及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控的行为。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风险;
(二)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风险;
(三)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