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8-01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剑峰、范金洪回避对议案六和议案十八的表决。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949,289,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4,928,9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和范金洪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预测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18年公司完成购买高田除硝酸铵气体发生器业务以外的主要资产,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得到大幅提升,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短期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同时,做好融资渠道储备,经对融资方案进行选择和研究论证,拟以公司为发行主体,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在境内公开发行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和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根据公司发展对资金实际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8年公司完成购买高田除硝酸铵气体发生器业务以外的主要资产,公司
资产和业务规模得到大幅提升,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营运效率,公司依据章程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经营需要,具体办理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规模项下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和以自有资产担保等有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所有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反舞弊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住所)由“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邮
政编码:315040”变更为“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邮政编码:315040”(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和范金洪先生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与关联方签订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周五)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