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竞拍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拟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股份”) 签署《联合受让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拍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均胜电子拟投资标的股权的比例为60%,文峰股份拟投资标的股权的比例为40%。
2、本次交易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显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所持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通证券”)100%股权于2015年8月4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价格为12,212.12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以自有资金参与上述产权的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文件、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相关事宜。
二、联合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南大街3-21号
注册资本:184,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长江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限指定的分支机构经营);酒销售、烟零售,江苏省范围内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以上项目按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和期限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实业投资,摄影服务,房屋,柜台租赁,工艺美术品(黄金饰品零售)销售。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注册资本:1,101,690.84万元人民币
所属行业:金融业
持有产权比例:100%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的公开信息,本次拟受让的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5幢D座A区3层
法定代表人:王捷
成立日期:2014-08-27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金融业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浙江省苍南县、天台县)、证券投资咨询(限浙江省苍南县、天台县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融资融券(限浙江省苍南县、天台县)。
(二)股权结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通证券100%的股权。
(三)主要财务数据
1、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交易标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5月31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40.05 9891.80
负债总额 32.35 59.26
所有者权益 9907.70 9832.54
2014年 2015年1-5月
营业收入 186.82 182.30
营业利润 -92.19 -75.09
净利润 -92.30 -75.16
2、评估情况
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金通证券的评估结果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09月30日,金通证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3,002.69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3,036.16万元,净资产帐面价值为9,966.53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2,212.12万元,增值率为22.53%。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金通证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12,212.12万元。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次竞拍要求,本次股权转让只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的各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总计等于100%。公司拟与文峰股份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股权竞拍,公司拟投资标的股权的比例为60%,文峰股份拟投资标的股权的比例为40%。
2、联合体暂以挂牌价格12,212.12万元报价,如进入竞拍,则标的股权受让价款以竞价后最终成交的价格为准。联合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的实际受让价款按照受让比例各自承担。
3、本次股权竞拍需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发出资格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竞买保证金12,212.12万元。参与竞拍联合体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当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联合体应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补足至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联合体各成员受让标的股权获得具有审批权限的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股权转让款。
4、如本次竞拍成功,联合体需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2个月内向标的公司增资不少于5亿。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如取得成功,公司将收购金通证券股权视作长期股权投资,培育未来的利润增长点,虽然在短期内预计对公司的业绩贡献较为有限,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及影响力。
2、本次交易,还需通过在产权交易机构以挂牌、摘牌方式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如本次标的股权竞拍成功,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