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剥离非经营性资产调整股本公告
根据国家关于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次董事会提议,经93年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非经营性资产611.5838万元从国家股股本中予以剥离。上述决定得到吉林省体改委(1994)33号、辽源市体改委、国资局(1994)1号的批准,剥离日期为1994年1月1日,剥离后公司注册资本(股配总额)为8388.4162万元(9000万元---611.5838万元)。目前注册资相当于更改手续已办理结束。
剥离的非经营资产为家属宿舍、招待所、托儿所、食堂、俱乐部等,目前辽源市国资局同意委托公司进行代管。公司将这部分资产另行登记造册。
公司预测1994年度利润总额为2094.1万元,税后利润为1779.99万元,按调整后的股本8388.4162万元计算,每股税后利润为0.212元。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于全德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