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8(A 股) 900946(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 股) 天雁 B 股(B 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0 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叶芬女士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叶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叶芬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4-8532012
传真:0734-8532003
电子邮箱:tyen5617@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 195 号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个人简历
叶芬女士,1979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
师。历任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会计;湖南江滨活塞分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经营规划部部长;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划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