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8,800 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4,2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28,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 8,800 万元的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
2、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 196 号(现开运街 5178 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2,852.5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 555,204.88 万元,
负债总额 342,757.3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40,946.78 万元,银
行贷款 145,0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212,447.58 万元。2020 年,
实现营业收入 155,254.32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206.72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 527,296.32 万元,
负债总额 338,133.6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29,480.62 万元,银
行贷款 164,7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89,162.69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3,970.79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318.42 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 52,852.5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0,95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66%;长春亚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0,9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68%;12 名自
然人共出资 20,95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66%。
2、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连锁超市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广告业务;连锁分支机构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品、服装;餐饮服务、熟食加工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 175,003.75 万元,
负债总额 117,155.5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16,913.76 万元,银行
贷款 35,0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57,848.18 万元。2020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53,410.84 万元,实现净利润 4,297.60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 185,268.83 万元,
负债总额 129,608.1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09,141.91 万元,银行
贷款 16,60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55,660.73 万元。2021 年 1-9 月,
实现营业收入 132,555.77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80.39 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上述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98,700 万元
人民币,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0.31%。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欧亚卖场、超市连锁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