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6:30 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
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曹和平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选举曹和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邹德东、于惠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中:
战略委员会委员:曹和平、于莹、王树武、徐国斌。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和春、王树武、薛立军。
提名委员会委员:于莹、王和春、王树武、曹和平、于惠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树武、于莹、王和春、邹德东、苏焱。
经各委员会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曹和平为战略委员会主任;王和春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于莹为提名委员会主任;王树武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2 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曹和平董事长提名,聘任邹德东为总经理,聘任苏焱为董事会秘书(副总)。
总经理与董事会秘书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邹德东总经理提名,聘任于惠舫、程秀茹、周伟、吕飞、曹乃文为副总经理;聘任韩淑辉为总会计师(副总);聘任高岗为首席信息官(副总)。
上述高管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程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应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7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 流动资金贷款,循环使用,额度期限为二年,单笔业务期限为一年, 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 30,000 万元;
2、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万元;
3、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