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岩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一审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主要诉求及金额:18,185,104.17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送达的《传票》((2024)沪0115民初85182号)。浦东法院拟定于2024年12月10日开庭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分行与上海光年酒业有限公司(被告一)、公司(被告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二、诉讼案件的主要内容
(一)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原告按约向被告一放款,被告一逾期未还。
(二)诉讼请求的内容
1、诉请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 17,800,000 元,暂计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的利息 55,104.17 元,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
逾期利息,支付违约金 300,000 元、律师损失 30,000 元。
2、诉请判令若被告一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的,则原告有权与被告协议、以被告一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 401 室的房地产作为抵押
物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由原告在债务本金最高额 30,000,000
元内优先受偿。
3、诉请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以债务本金最高额30,000,000
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用由所有被告共同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可能承担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律师损失费,公司的资产可能面临
被处置的风险。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
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传票》
《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