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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5 沪市 退市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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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5: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600695: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21-027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停牌 1 天。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A 股股票简称为“*ST 绿庭”,股票代码为“600695”;
B 股股票简称为“*ST 绿庭 B”,股票代码为“900919”;A、B 股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B 股;

  (二)A 股股票简称由“绿庭投资”变更为“*ST 绿庭”,B 股股票简称由“绿
庭 B 股”变更为“*ST 绿庭 B”;

  (三)A 股股票代码仍为“600695”,B 股股票代码仍为“900919”;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2 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5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停牌一天,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面临的种种困难,董事会要求公司管理层积极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内外部环境,克服重重困难,加快公司业务转型,坚定围绕“业务聚焦、降本增效、创新发展”的经营方针,积极开拓业务,争取扭亏为赢,消除退市风险。

  (一) 聚焦公司发展战略,扩大营业收入规模。

  公司确立了“中国不动产投资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利用自身的不动产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能力,发掘提升不动产的内在价值。2021 年,公司将继续夯实资产管理业务,着力聚焦不动产不良资产业务发展,抓住目前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阵痛以及整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不良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的机会。加大对不良资产业务的投资力度,打造提升公司原有不动产投资的优势和专业能力在不良资产领域的实践能力,扩大营业收入规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 收缩非核心业务,优化公司资产配置。

  继续收缩非战略核心业务、非主营业务的发展规模,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集中资源强化核心竞争力,为夯实公司主营业务以及实现战略目标提供持有、有力的支持。后续公司将持续推动资产处置和业务优化重整,以改善利润为核心,以实现资产效益和价值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妥善处置不符合公司战略的资产及业务。

  (三) 强化公司内部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以提升管理水平为抓手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信息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结合公司业务的战略目标,公司积极开展成本“瘦身计划”,激发内部活力,一方面降低人力成本、不断提高人均效能,一方面通过加强对运营成本的精细化、节约化管理降低公司的其他各项成本费用。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13.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13.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13.3.7 条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行政处罚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13.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向女士、洪先生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 555-2 号绿洲大厦附楼

  (三)咨询电话:86-21-52716027

  (四)传真:86-21-52300526

  ( 五 ) 电 子 信 箱 : xiangna@greencourtinvestment.com ,
hongli@greencourtinvestment.com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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