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8月7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张益弟董事委托王晓枫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袁树民董事委托沈志义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雷黎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松江洞泾种禽场动迁的议案》。为支持洞泾镇的工业发展规划,决定由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动迁松江洞泾种禽场,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补偿因动迁松江洞泾种禽场而给我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金额1700万元作为营业外收入。松江洞泾种禽场是我公司与上海洞泾农副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松江县洞泾副业公司)于1994年12月联合建办的企业,注册资本为840万元,全部由我公司出资投入,上海洞泾农副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提供521.59亩土地的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联营期至2043年8月9日。截止2003年6月30日,松江洞泾种禽场的固定资产净值为203.72万元。我公司与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2、通过《关于青浦白马塘肉鸡场提前终止联营的议案》。考虑到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及缓解资金紧缺压力的需要,决定青浦白马塘肉鸡场提前终止联营及承包经营,由青浦区华新镇白马塘村民委员会补偿因提前终止联营及提前终止我公司承包经营而给我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金额500万元作为营业外收入。青浦白马塘肉鸡场是我公司与青浦区华新镇白马塘村民委员会(原青浦县凤溪镇白马塘村民委员会)于1995年11月联合建办的企业,注册资本为795万元,全部由我公司出资投入,青浦区华新镇白马塘村民委员会以提供124.6亩土地的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联营期至2044年12月31日。截止2003年6月30日,青浦白马塘肉鸡场固定资产净值为216.42万元。我公司与青浦区华新镇白马塘村民委员会没有关联关系。
3、通过《关于上海大江洞泾饲料厂股权转让的议案》。考虑到公司目前饲料产能放空的现状和合理配置资源的需要,决定转让我公司所持上海大江洞泾饲料厂95%股权,并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处理转让股权的相关事宜。上海大江洞泾饲料厂是我公司与上海高大工贸有限公司于1998年2月联合建办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360万元,我公司出资12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联营期至2046年12月31日。截止2003年6月30日,上海大江洞泾饲料厂的净资产为1149.61万元。
4、通过《关于取消松江工业区茸北分区投资建造标准厂房项目的议案》。由于建造标准厂房和土地指标的限制,未能办妥征用土地手续,决定取消松江工业区茸北分区投资建造标准厂房项目,收回实际出资1450万元。该项目计划投资4500万元,建造标准厂房43000平方米。
5、通过《关于运输公司部分资产转让的议案》。为降低运输成本,决定将运输公司部分资产(截止2003年6月30日,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891,493.00元)转让给上海江松运输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891,493.00元,待完成有关手续后注销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输公司。我公司与上海江松运输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6、通过《关于投资组建上海大江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与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建上海大江水产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我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以所属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产饲料公司经评估后的资产投入,资产净值小于应缴出资额部分,由我公司以现金补足,资产净值大于应缴出资额部分,由合营公司以现金购买。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待完成上海大江水产饲料有限公司有关工商注册手续及资产过户后,注销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产饲料公司。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饲料的制造及咨询技术服务等。我公司与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7、通过《关于上海咏天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为了缓解公司资金紧缺压力和调整投资结构,决定将上海咏天实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郜欣荣先生,转让价格为2275万元,并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上海咏天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578万元,我公司出资2320.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以所属大江美食城评估后的资产净值投入;上海大江商厦出资257.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以现金出资,该公司主营为物业管理,商务咨询。郜欣荣先生与我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8、通过《关于更换境外信息披露报刊的议案》。为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节省费用,决定更换境外信息披露的报刊,指定公司境外信息披露的报刊为香港《大公报》。
9、通过《2003年半年度报告》,决定于200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10、通过《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决定于200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同时披露。
11、2003年半年度不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