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1-052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现场
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13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沈阳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3%股权及沈阳市铁西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3%股权的议案》;
为理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产边界,减少关联投资,分步解决及规范同业竞争,公司拟收购关联方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3%股权及沈阳市铁西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3%股权,收购金额3,209.4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沈阳新玛特及铁西新玛特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牛钢、闫莉、李
宏胜、孟浩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沈阳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收购沈阳大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为理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产边界,减少关联投资,分步解决及规范同业竞争,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拟收购关联方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大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0%股权,收购金额16,915.4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沈阳大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牛钢、闫莉、李
宏胜、孟浩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唐崇文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现聘任马潇尘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