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1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董事魏秀法先生及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郑飚先生、独立董事陈珠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文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084,128.68 元,扣除当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19 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702,850,697.83 元。
目前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处于规模化并购阶段,福清东百利桥特色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有重大资金需求,为保证相关业务拓展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2019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 2020 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13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子公司年报审计费),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30 万元,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按照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为提升东百爱琴海店商场及品牌整体形象,2019 年度公司子公司福建东百红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对该商场进行装修改造,现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其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摊余价值 6,900,557.17 元进行处置,本次资产处置将导致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减少5,175,417.88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 2020 年度的结算融资业务,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周转及投资项目顺利
实施,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86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母公司为 422,000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为445,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一)2020 年度授信额度
1、2020 年度母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42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
下:
拟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
其他金融机构 25,000.00
合计 422,000.00
2、2020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445,0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子公司 拟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万元)
福清东百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
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佛山睿信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
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
固安慧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000.00
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河南润田供应链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平潭信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
北京环博达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嘉兴大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300.00
西藏信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湖北台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平潭信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平潭信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0.00
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合计 445,000.00
注: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内公司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 867,000 万元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以下与授信有关的事项:上述借款主体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授信额度;根据公司经营活动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借款合同或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可以对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借款主体等作出适当调整,并有权确定借款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结构化融资、黄金租赁、保函等,不限转贷次数)、借款利率及担保事项(包括借款主体以自身信用或自有房产、资产等为自身融资提供的担保)等内容。公司办理与上述授信有关的事项,以业务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三)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公司 2019 年度担保情况以及公司 2020 年融资需求,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间、各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67,000 万元。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决定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