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及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安排,公司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般委托人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国通信托 紫金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合同对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资金投资范围等具体内容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托计划名称:国通信托 紫金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未正式成立,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二)信托规模:预计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4,000万元,其中,优先信托资金预计募集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一般信托资金预计募集规模为人民币7,000万元。但优先信托资金和一般信托资金的比例不高于1:1。
(三)信托期限: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为23个信托月度,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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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范围:信托资金主要用于投资:1、东百集团的二级市场流通股股票;2、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活期存款(仅限托管银行)、货币市场基金、国债逆回购;3、部分资金可由受托人根据相关规定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投资比例为信托初始规模的1%。
(五)相关费用
1、保管费:以信托计划总份额为基础,根据年费率0.1%为标准,按日计提,每季度末月21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支付。具体以受托人与保管人另行签署的保管协议约定为准。
2、第一部分信托报酬:以信托计划总份额为基础,根据年费率0.35%为标准,按日计提,每季度末月21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支付。如第一部分信托报酬低于49万元,则按49万元收取。
3、第二部分信托报酬:以信托计划总份额为基础,根据年费率0.1%为标准,按日计提,到期一次性支付。
(六)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利益=信托财产-信托费用-信托税费
信托利益具体分配顺序:
1、信托税负;
2、未支付的信托计划的费用(不包括第二部分信托报酬/投资顾问费);
3、根据委托人指令向优先委托人指定的优先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第二部分信托报酬/投资顾问费;
5、补仓义务人累计追加但未取回的增强信用资金(如有);
6、一般信托本金;
7、一般信托收益。
二、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9年1月25日完成认购缴款工作,最终实际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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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126人,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信托计划尚未正式成立。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