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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7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施章峰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百集团”)于2018年8月15日公告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以下简称“收购人”)向除丰琪投资及收购人本人以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数量为44,911,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要约价格为6.80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9月18日。
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一)要约收购目的
施章峰先生基于对东百集团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巩固丰琪投资及其本人的控股地位、维护企业长期战略稳定、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决定增持东百集团股份。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不以终止东百集团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最多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2,584,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1%,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要约收购对象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丰琪投资及收购人本人以外的公司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三)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44,911,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四)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五)要约价格:6.80元/股
(六)要约收购申报代码:706047
(七)本次要约收购期限: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9月18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实施情况
(一)收购人于2018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了《福建东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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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收购人于2018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8月20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三)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施章峰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施章峰要约收购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8日、2018年9月4日及2018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了三次收购人施章峰先生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五)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等相关情况。
三、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截至2018年9月18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9月18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782个账户共计183,590,657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已超过44,911,458股,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44,911,458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四、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鉴于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19日停牌一天。现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